日前,崇左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崇左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实施方案(2012-2016年)》(以下称《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民族事业新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决定,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
《方案》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等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和谐壮乡、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完善民族地区发展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扶贫开发,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和自治区民族优惠政策,加强城市(镇)社区民族工作,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督查和保障工作等13项具体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建设。(崇左市民委 何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