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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语委多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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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治区民语委多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自治区民语委紧密联系民语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迅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实施细则”下发后,自治区民语委迅速组织委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要求把学习“八项规定”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

二是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该委领导在2012年12月20日召开的学习会、12月26日委办公会及2013年度全区民委、民语委系统工作会议上,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确定为2013年一项工作任务,提出了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压缩简报、减少陪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经费管理等具体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力戒铺张浪费。明确要求系统干部职工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觉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今年1月中旬以来,该委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千方百计为定点扶贫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对委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区民语系统特殊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四是抓好监督检查工作。为加大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自治区民语委还通过群发手机短信等方式严令本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两不准”,即不准收受包括土特产在内的礼品,不准用公款进行请吃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也不准接受公款请吃和健身、娱乐等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该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收到短信后,纷纷回复短信表明态度,坚决拥护委领导作出的决定,时时处处以此规范约束自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

(自治区民语委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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