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思想行动自觉

来源:广西民族报

作者:韦红梅

发布时间:2024-12-20

  铸牢中华民族工作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从治国理政的高度创造性地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赋予其全新的政治、历史和文明内涵。我们要从“五观”“五个认同”“三个意识”的思想高度入手,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找准实践抓手路径,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思想行动自觉。

  引导各民族树牢“五观”意识,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基础。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才能推动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我国的一个显著特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才能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中华民族在历史发展演进中早已形成水乳交融、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才能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树立正确的文化观,才能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基础的重要工作。树立正确的宗教观,才能全面准确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此建议,从全区层面进一步树牢“五观”意识,强化“五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各部门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五观”,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入各族人民心灵深处,形成思想自觉。

  引导各民族坚定“五个认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落实落细。“五个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源泉。在“五个认同”中,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外化表现。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作为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中华文化兼收并蓄,呈现出各有特色的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和风土人情。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是政治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保证。建议我区进一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注重引导各民族坚定“五个认同”。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推动铸牢工作齐抓共管。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效运转,做到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二是强化文化传承,推动共同构筑精神家园。通过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开展丰富多彩的有中华文化内涵的文化活动,来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三是强化政策扶持,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发展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民族地区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

  引导各民族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走深走实。国家意识是公民对国家的认同、认知意识,是各族人民基于对祖国的历史、文化、国情等的认识和理解而逐渐积淀而成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公民意识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作为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是公民对法治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的总称。建议我区以增强这三个意识为重要抓手,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将之贯穿于“六大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将铸牢工作嵌入国家安全建设体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和旗帜鲜明反对分裂作为首要条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暴恐、分裂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将铸牢工作纳入公民意识教育体系。以“三交”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进一体,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共享的社会条件,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三是将铸牢工作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以法治来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努力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作者系河池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