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发布

支持民族自治县开展壮瑶医药康养保健服务

来源:广西民族报网

作者:韦颖琛

发布时间:2026-05-07

发布会现场

5月7日上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用业绩说话——实干实效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在南宁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近日印发,《行动方案》锚定到2028年全产业链总产值1100亿元这一目标,以壮瑶医药为特色,海洋中药为新增长极,推动中医药产业成为广西现代化支柱产业。《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民族自治县开展壮瑶医药康养保健服务。

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个行动计划、一支产业基金、一批链主企业”,将中医药产业纳入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作为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核心板块统筹推进。《行动方案》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是落实这一部署的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立足广西得天独厚的中医药资源禀赋,聚焦药用、食用、日用三大赛道,以四大行动、19项具体任务为抓手,全力推动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规划实施四大行动,具体包括实施桂产道地中药材培优提质行动,夯实产业发展根基;实施中药及药食日化精深智造行动,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中医药生活化场景拓展行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施中医药创新监管护航赋能行动,强化要素保障,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相较于以往政策,《行动方案》有四个突出亮点:一是紧扣“五个一”机制,精准衔接自治区制造业十大支柱产业发展战略,凝聚起推动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全链协同发力,作为我区首个覆盖中医药一二三产全产业链的文件,明确以二产中药制造业带动一产种植养殖业和三产贸易流通康养等产业联动发展,构建“一产提质、二产升级、三产赋能”完整体系。三是量化指标清晰,实现各项任务可量化、可考核、能落地。四是突出广西特色,立足壮瑶医药、海洋中药等特色领域,持续提升“桂字号”中医药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

据了解,“十四五”时期,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金秀、恭城、富川3个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经自治区人大还审议通过,县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首次实现100%覆盖,壮药、瑶药相关质量标准体系持续完善,多项内容填补了国内民族医药标准化领域的空白。《行动方案》的实施,将持续推动我区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民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 韦颖琛)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