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石漠化治理成效显著

来源:广西民族报网

作者:唐龙

发布时间:2019-05-15

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陆志星介绍广西石漠化治理成效

记者提问。

  本报讯(记者 唐龙)4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陆志星介绍全国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广西治理成效情况。

  为科学评价广西石漠化防治效果,掌握石漠化土地现状及动态变化趋势,根据2016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林业厅在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的基础上,于2016年组织开展广西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工作。

  2018年12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中国·岩溶地区石漠化状况公报》显示,与2011年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相比,广西石漠化土地净减39.3万公顷,减少率20.4%,净减面积超过1/5,治理成效继续稳居全国第一。

  全国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底,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53.29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5%,涉及河池、百色、桂林、崇左、南宁、来宾、柳州、贺州、贵港等9市76县(市、区)。广西石漠化土地相对集中于河池和百色两个市,面积分别为57.91万公顷和35.07万公顷,分别占全区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7.8%和22.9%。

  全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石漠化综合治理作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着力推进。通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岩溶地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在治理过程中,各地探索出“竹子+任豆”、“任豆+金银花”等10多种混交造林模式,提高治理科技含量。全区积极推广石漠化治理林业建设“六字”方针,即“封”(封山育林)“造”(人工造林)“退”(退耕还林)“管”(林木管护)“沼”(建沼气池)“补”(生态补偿),建立了100多个治理示范点,辐射带动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全区林业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分别于2005年、2011年、2016年开展岩溶地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石漠化监测工作。此前,2011年第二次监测结果显示,2005-2011年间,广西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45.74万公顷,减少率为19.2%,年均减少率为3.2%,治理成效领先全国。根据全国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 2011-2016年间,全区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38.72万公顷,减少率为20.2%;年均减少7.74万公顷,年均减少率为4.0%。广西成为全国石漠化面积连续减少最多的省(区)。

编辑:韦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