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民族报网
发布时间:2026-09-28
今年9月21日至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梧州市紧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奋进伟大复兴征程”主题,立足“岭南古郡、百年商埠”文化根脉和多民族散杂居、互嵌融居实际,以专题宣讲为核心抓手,分层分类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宣传周期间,梧州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讲,精准解读法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主题宣讲团成员,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黄杰梅作专题宣讲报告,围绕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从重大意义、核心内涵、实践要求三个维度展开系统深入解读,重点阐释立法宗旨、指导思想、核心原则,明确“怎么学、怎么宣传、怎么贯彻落实”的全链条工作路径。
本次专题宣讲会也是该市宣讲业务培训会。梧州市统筹整合党政干部、法学专家、思政教育骨干、民族团结模范代表等多方力量,组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建强基层宣讲人才梯队。会上同步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宣讲团成员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宣讲内容精准规范、严谨权威。

梧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走进湄江南社区为各族居民作专题宣讲。(黄建钢 梁思思 摄)
截至目前,该市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13场,各类宣讲活动正持续有序推进。(郭俊杰 莫火敏)
编辑:韦亦玮 复审:覃雅妮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