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等7家县级及以下单位荣获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称号

来源:南宁市民宗委

发布时间:2020-01-07

  日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决定命名南宁市青秀区等85家县级及以下单位为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并予以授牌。南宁市共有7家县级及以下单位荣获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称号。

  具体名单如下:

  一、示范县(市、区):南宁市青秀区

  二、示范乡(镇、街道):南宁市宾阳县露圩镇

  三、示范社区(村):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红星社区

  四、示范机关: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横县税务局

  五、示范学校:南宁市明秀小学、南宁市武鸣区太平镇庆乐小学

  作者/韦雪妍

  编辑/韦亦玮

  审核/黄浩云

  签发/蒙树起

编辑:韦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