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协调推进处 巴马瑶族自治县民宗局

作者:任婕 周雅婷

发布时间:2026-10-22

2026年10月20日上午,巴马瑶族自治县在自治县行政会议中心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自治区民宗委协调推进处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宣讲。自治县四家班子领导,县直及驻县中区市直各单位、各乡镇相关负责同志,部分自治县政协委员,自治县委统战部、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自治县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主持会议。

宣讲会上,协调推进处负责同志紧紧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立足全区民族工作大局,结合基层民族工作鲜活实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全面深刻、深入浅出的解读。从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到立法初衷、核心原则、关键制度条款,层层剖析、娓娓阐释,把法条规定和基层履职实际紧密结合,讲清讲透依法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实践路径,教育引导全体参会干部深学细悟法律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把法治思维融入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把学法普法用法摆在民族工作突出位置。要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相长,对照法律规定补齐民族法治工作短板弱项,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防范化解民族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的履职本领。要狠抓学习成果转化落地,把宣讲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高标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抓实抓细“三项计划・桂在行动”、共建共享“五个家园”建设,持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凝心聚力推动全县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汇聚各族群众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编辑:韦亦玮  复审:覃雅妮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