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宗委聚焦基层“兵支书”群体抓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讲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协调推进处

作者:徐进明

发布时间:2026-10-16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法律在乡村一线落地落实,近日,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在桂林市联合开展2026年广西退役军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交流活动,面向全区90名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退役军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普法宣讲,以法治思维赋能基层民族工作,筑牢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法治防线。

全区现有46.8万劳动年龄段退役军人,其中9648名退役军人在村“两委”担任班子成员(俗称“兵支书”、“兵委员”)。他们扎根乡村一线,直面各族群众,既是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也是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的前沿排头兵。举办本次实践交流活动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讲,就是瞄准村“两委”退役军人队伍岗位特点,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基层一线带头人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推动把法律制度规定转化为基层一线开展民族工作的实践本领。

自治区民宗委协调推进处有关同志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辅导。宣讲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工作实际,从充分认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及主要内容、深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三个方面,详细梳理法律要点,引导全体人员深刻领会立法要义,明晰法律核心内涵,切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地见效。

参加学习宣讲的“兵支书”“兵委员”们纷纷表示,通过专题宣讲,进一步吃透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精神实质,今后回到工作岗位,将当好法律宣传员、民族团结践行者,把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入户走访、产业发展、矛盾调解当中,自觉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促进者、维护者,积极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

编辑:韦亦玮  复审:覃雅妮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