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民宗委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6-10-13
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期间,广西紧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奋进伟大复兴征程”主题,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全区计划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总计100场,目前正按计划推进。
一、抓住“关键少数”,自治区层面高位推动学法用法。9月30日,自治区政府举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自治区主席韦韬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王延中应邀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内容框架和核心要义。韦韬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继续在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自治区民宗委统筹推进,宣讲团深入六类对象精准普法。自治区民宗委组建40人宣讲团,分“进机关、进边境县(市、区)、进各市和自治县、进基地、进社区、进企业”六类对象推进,每场紧扣《宣讲大纲》,结合广西“五个家园”建设实际,重点讲清立法宗旨、核心原则和实践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23场,另受邀为区直单位、高校、企业等授课20场。各地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宣讲“听得懂、用得上”,依法促团结、依法护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部门协同联动,打造边境示范宣讲品牌。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北京石榴籽民族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开展“法润八桂 同心同行”边境示范宣讲,覆盖德保县和8个边境县(市、区),深入边境村寨、国门口岸、边防哨所、抵边学校等基层一线,计划开展9场,9月22日在防城港市东兴市、防城区启动,目前已完成2场,其余7场正在推进。首场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包路芳研究员主讲,结合边境口岸、边贸、村寨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核心内容,约140人参加。
四、各市县全面铺开,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南宁师范大学牵头,依托广西“1+1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联盟,联合14个设区市 446所大中小学校,在宣传周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南宁市组织宣讲10余场,培训党员干部1000多人,并在地铁站开展沉浸式普法;北海市拍摄“一把手说法”宣传片,观看近100万人次;钦州市启动百场千次大宣讲,计划发放法律文本5000册、宣传折页10000份,9月底前实现全域覆盖;百色市凌云县沙里瑶族乡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送进校园,以专题宣讲开篇,结合诗朗诵、主题签名、知识问答等环节,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共学;贺州、梧州、玉林、来宾、崇左等市同步推进,形成全区联动氛围。
编辑:韦亦玮 复审:覃雅妮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