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宗委党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作者:廖梦溪

发布时间:2026-03-19

3月18日,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振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与实践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对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广西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高潮,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八桂大地落地落实落细。要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具体规定,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暂名)的立法进程,审慎稳妥调整完整民族政策法规,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中抓好贯彻落实,把共建共享“五个家园”的过程,作为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过程,继续在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全国前列、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