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发布时间:2024-06-25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作”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不断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以语言相通促进各民族心灵相通、命运相通,以愈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同心唱响民族团结之歌,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目前,广西贺州全市1364所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实现100%全覆盖。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夯实学校阵地。由贺州市语委、教育局领导部署,市语委办积极筹备,成立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统筹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聚焦教育工作重点,切实发挥学校作为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重要阵地,全面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坚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明确了各阶段教学目标和重点,逐步形成中学、小学、幼儿园各阶段有效衔接、一体化发展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体系。
二是坚持价值引领,丰富宣传载体。注重政策宣传引导,通过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贺州日报社、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宣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重要意义和新版纲要,并定期发布测试公告和印发测试通知,鼓励中小学教师、在校中职学生和社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和测试,为有测试需求的人员提供有效信息。积极筹措经费常态化开展测试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每年结合“推普周”、世界读书日等契机,组织测试员及经典诵读大赛优秀选手送培送展示到各语委委员单位,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展现优秀中华文化,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普通话水平以及增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厚植各族群众爱国主义情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
三是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实践能力。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纳入各级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和基层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宣传教育和专项培训计划,深入实施“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性教育,积极开展“同讲普通话、共写规范字”宣传教育活动;县域普通话普及攻坚暨“推普脱贫乡村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活动;农民推普夜校、“普通话+技能”培训班和乡村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等,着力构建广覆盖、全方位、全媒体的宣传教育新格局。同时,充分借助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驻村干部“传帮带”工作相结合,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进行互帮互学,有力促进各民族心灵相通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水平。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