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民族古籍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05
4月29日上午,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召开2022年第12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班忠柏主持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意见》是继1981年9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中发〔1981〕37号)印发41年后,为适应新时代古籍工作形势发展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由两办出台的关于古籍工作全面系统的意见,对开展新时代古籍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意见》站在新时代思维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世界大势,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成果,贯穿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阐明中华古籍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古籍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古籍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对做好新时代古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自治区民宗委要把全面学习、深入领会《意见》精神和要求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组织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专家解读、媒体报道等形式开展全面系统的学习宣传,把《意见》主要精神、要求传导到工作的各个层面。要以《意见》的最新要求调整、优化当前工作思路和规划,从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加快资源转化利用、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让少数民族古籍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资源”的工作定位,做好当前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整理保护、研究出版、转化利用。
会议强调,《意见》的印发是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自治区民宗委全体干部要学懂弄通悟透,并立足实际做好贯彻落实;要以《意见》全面审视当前工作,查找工作短板差距,从谋深谋实的高度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办法措施,推进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升级发展,更好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服务。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等列席会议。
编辑:韦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