翚永红出席贵港市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监督检查处 贵港市民宗委

作者:杨雨晴 陈杰 陆健雁

发布时间:2021-11-18

  11月15日,自治区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翚永红出席贵港市民族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并讲话。会议由贵港市委副书记、市长蓝晓主持,贵港市委书记何录春作动员讲话。

会议现场

  翚永红指出,中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刚刚召开不久,在这个重要时刻,贵港市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并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担当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共同愿景和创先争优的强烈愿望。希望贵港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贵港新篇章。

  翚永红强调,一是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重大举措和根本保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区内外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竞争很激烈,评审命名过程很严谨,要按照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要求,分类细化量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突出抓好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六项工作任务。三是要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对接顶层设计,抓好措施落实;推动基层创新,做到与时俱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入脑入心;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奋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何录春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贵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将其列入“十四五”规划强力推进,吹响了全面创建示范市的号角。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加大对民族工作的支持力度,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抓住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实践特色,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贵港期间,翚永红还赴广西工业振兴特派员驻贵港市工作队走访看望自治区民宗委派驻工作队员,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辑:韦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