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新增“铸牢”,透露了怎样的信息?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郑涵月

发布时间:2025-03-20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的决定。这是代表法自1992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四次修改。其中“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条中,第六项改为第七项,新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也是该法首次提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代表法新增“铸牢”,彰显了“铸牢”的主线地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是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其新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是健全“铸牢”制度的体现,进一步彰显了“铸牢”的主线地位,有利于推动建设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 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新华社记者 郑焕松 摄

代表法新增“铸牢”,夯实“铸牢”的法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围绕“铸牢”这一主线,坚持正确的与调整过时的相统一,有序推进涉民族事务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后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用法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保驾护航。

▲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场“代表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新华社记者 胥冰洁 摄

代表法新增“铸牢”,对人大代表履职提出更高要求。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目前我国有五级人大代表277万多名。作为国家机关、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人大代表在工作和履职中,无论是推动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积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建言献策,关注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面向各族群众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铸魂,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带头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言行;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 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大联欢活动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   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 摄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人大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中华民族大团结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