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公告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

发布时间:2020-09-14

  2020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定于10月31日在中共南宁市委党校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所有自愿参加壮语文水平考试的各类人员。报考人员不受性别、民族、年龄、学历、职业、地域、国籍等限制,可根据个人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报考相应等级。

  二、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

  初级: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15:00—17:00;

  中级、高级: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15:00—17:30。

  三、考试地点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66号)。具体考场地址见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等级和方式

  (一)考试内容。

  以考核应试者的壮语文应用能力为主,包括壮语文基础知识、组词造句、阅读理解、翻译(壮译汉、汉译壮)及作文等方面。

  (二)考试等级划分。

  分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等级。各等级的能力要求见附件1:壮语文水平考试(V.S.S.G.)大纲(试行)。

  (三)考试方式。

  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及格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和统一等级证书。各等级考试均以笔试形式进行。

  (四)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卷面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标准线,各等级分别划分甲、乙两个等次,80分(含)以上为甲等,60-79分为乙等。

  五、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20年9月28日—10月16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zw.gxzf.gov.cn/)(以下简称自治区民宗委网站)点击“壮语文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栏目后,根据提示操作进行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10月26—30日登陆自治区民宗委网站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及发证

  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成绩可通过自治区民宗委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或电话向自治区民宗委民族语文处查询。凡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标准线以上的考生,自治区民宗委将核发其相应等级的证书。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三)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九、其他事项

  (一)壮语文水平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铅笔、橡皮,严禁携带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翻译工具等进入考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民宗委 莫老师(0771-5873681,13768502652);黄老师(0771-5873681,13878775899)。

  附件:

  1.壮语文水平考试(V.S.S.G.)大纲(试行)

  2-1.2019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初级)试卷

  2-2.2019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初级)参考答案

  3-1.2019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中级)试卷

  3-2.2019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中级)参考答案

  4-1.2019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高级)试卷

  4-2.2019年度壮语文水平考试(高级)参考答案

  

自治区民宗委  

2020年9月14日  

编辑:韦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