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民族报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廖栩等57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6.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10.报考岗位涉及以所学主干课程比对认定专业资格的,考生应当提供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专业课程证明材料。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报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的考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灵水路51号弘德楼人事科310办公室。
2.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的考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8: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112室。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227室。
广西民族报社: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办公楼404室。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8号小区1号楼302室。
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各招聘单位将按规定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面试分数要求
1.报考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的考生
面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上午8:00开始面试。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凡未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时间到达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地点: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灵水路51号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弘技楼。
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的形式。
2.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广西民族报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的考生
面试时间:2026年6月1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凡未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时间到达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地点: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楼。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
3.面试分数要求:
(1)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说课的满分值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笔试+专业口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成绩、专业笔试、专业口试按“100×50%+100×25%+100×25%”,合并计算为面试总成绩。
(3)面试时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试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或复审期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的,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可向有关单位咨询,咨询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0771-2442580;
广西民族语文研究中心,0771-5855486;
广西民族报社,0771-5622291;
广西三月三杂志社,0771-2802930;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0771-6222989;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0771-570196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6月9日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