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

来源:广西民族报

作者:记者 韦颖琛 黄 云 通讯员 李晓璇 实习生 韦 祎 汤 铭

发布时间:2026-07-31

发布会现场。黄云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广西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这部法律?

7月30日,广西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区已出台16项具体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落地落细,《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的立法进程也在加快推进。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兼)李振林,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何世恰,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班宁,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高慧渊出席发布会,介绍广西学习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情况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民族工作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模范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出台一系列决定、决议、意见、方案等政策文件,探索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为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宣传部、依法治区办,自治区民宗委和司法厅已联合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学习宣传贯彻方式和组织保障,细化16项具体举措,从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法治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推进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

自治区民宗委组建了由41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宣讲队伍,在自治区层面部署开展100场专题宣讲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边境、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让法律精神走进千家万户。

在地方立法配套方面,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按2026年度立法计划,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进程。

此前,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立法的重要原则,写进21件自治区和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8件自治县单行条例,并系统开展涉民族领域地方立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在法律的普及方面,司法部门将紧扣“九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持续创新普法载体、优化宣传方式、提升普法质效,以法治力量夯实民族团结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编辑:韦亦玮  复审:黄慧华  终审:蒙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