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民族报网
发布时间:2022-05-07
本报讯(记者 黄云)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开始施行。5月5日,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信访局在南宁召开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媒体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5月1日至5月31日,广西将通过线下和线上的形式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
《条例》是信访工作开展以来出台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总结回顾了历年信访工作先进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强化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各类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的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体系,进一步明确信访部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职责使命。《条例》确立了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明确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在信访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同时明确了信访工作保障措施。《条例》明确,新时代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条例》规定信访人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并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明确了要求。
本次《条例》宣传月活动主要通过在人民网、广西法治日报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制作微动漫作品,组织开展征文活动、板报比赛、大讲堂、线上主题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同时各级各部门还将送《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设宣传、解释《条例》工作窗口,免费发放《条例》读本,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表达信访诉求。
编辑:韦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