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岜莱诗会”年度诗人评选活动正式开启

来源:广西民族报社

发布时间:2022-04-01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助力广西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激励多民族诗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多角度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可爱灵动的图景和广西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崭新精神风貌,根据文艺界呼吁以及广西民族报社“岜莱诗会”已经形成的品牌基础,决定自2022年起在每年“壮族三月三”期间,举办“岜莱诗会”年度诗人评选活动。活动由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办,广西民族报社、广西民族出版社、壮族作家创作促进会承办。今年将举行第一届“岜莱诗会”年度诗人评选活动,对2021年度的岜莱优秀诗人作品进行表彰激励。

  一、参评对象和评选范围

  广西籍且长期在广西工作、生活的作家诗人,或连续在广西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非广西籍作家诗人,凡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民族报》“岜莱诗会”专版发表过诗歌作品,或以上述诗人诗作为研究对象发表评论文章的作家诗人,自选年度最佳诗作3首或组诗1组(年度内任何报刊公开刊发的均可)参评。评论文章由主承办单位自行收集,也可由评论家自荐。

  二、作品要求

  (一)题材新颖,艺术性强,内容健康向上,以反映广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和时代发展、弘扬正能量、大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为佳。

  (二)鼓励以深受岜莱(花山)文化影响的广西多民族生活为主要创作对象,展示八桂大地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及其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卓越成就。

  (三)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诗作,以汉语翻译版本参评。

  三、奖项设置

  (一)评出“岜莱诗会”年度诗人拟推荐人选10名,公示后从中评出:“岜莱诗会”年度诗人3名、“岜莱诗会”年度新人3名,其余为“岜莱诗会”年度诗人(新人)提名诗人,颁发创作补助和证书。

  (二)另设“岜莱诗会”年度诗评家和突出贡献诗人各1名,颁发创作补助和证书。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品(年度代表作)须提供刊登作品报刊PDF电子文本(含封面、目录、文本和封底),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二)所有申报作者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岜莱诗会”年度诗人评选活动申报表》。

  (三)参评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寄出,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年度诗人评选活动”字样,电子邮箱:115860666@qq.com。

  (四)申报工作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研究和评估,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广西民族报网、广西民族报公众号、广西民族出版社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可与广西民族报社黄浩云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771—5528074,13597111809。

  附件:“岜莱诗会”2021年度诗人评选活动申报表

 

 

编辑:黄云